各单位:
学校定于2019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举行2019年学位授予仪式,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教学院部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严密组织,确保仪式安全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次学位授予仪式分学校授予专场和各教学院部授予专场进行。
二、授予对象
学校授予专场授予对象为本学期获博士学位全体人员和本学期获硕士、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代表。各教学院部授予专场授予对象为本单位本学期获得学位的毕业生。
三、时间与地点
(一)学校授予专场
地点:体育馆。
时间:6月23日上午
(二)各教学院部授予专场
1.逸夫楼二层礼堂,于6月23日下午至25日之间为各院部统一安排时段。各院部可按统一安排自主组织本单位学位授予活动。学位办提供束丝带证书卷供有需要的院部使用。
2. 各院部也可自行安排其他场地或时间组织本单位学位授予活动,并于6月20日前向学位办公室报备。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教学院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预案。
(二)职能部门、教学院部要严格审核参加学位授予仪式人员资格。
(三)各教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学位授予仪式,并协助职能部门审核参加学校授予专场的人员资格,维护好仪式秩序。
(四)学位授予仪式是庄重严肃的活动,所有参加仪式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见附件)统一着装入场。
(五)参加仪式的获学位人员和观礼亲友,进入仪式会场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喧哗,不得随意离开座位走动,在本场次仪式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场。
(六)若有需要咨询的相关问题,请与学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6981631
学位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