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温馨提醒:
1.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考生分布在全国 500 多个考点,报考我校但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请按所选择报考点的安排进行信息确认。
查询网址:https://yz.chsi.com.cn/sswbgg/
2.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缴费,未交费的考生信息视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信息确认。
3.审核结果以网上确认系统中的为准。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试期间考生入场将实行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两次安检制度。除考试必须的用品外,其它物品一律不能带入考场所在楼宇,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报考点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工作模式为网上确认,现将确认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确认对象
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754),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即:工作(需提供工作证明及社保证明,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功能统一格式打印的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为准,一般应至少包含 2021年8月—10月三个月的记录)或户籍在青岛市的其他考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因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造成的无法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2021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16: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 日14:00。
三、确认方式
1.考生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陆网上确认系统:登录网站(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或扫描二维码。
2.考生进入登陆页面后,输入本人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考点网上确认上传材料要求》(附件)。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必再到现场审核,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3.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确认结果反馈
网上确认审核工作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审核结果一般会在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特殊情况除外),同时确认系统将通过短信和站内信提醒考生。请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内容重新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上传材料进行网上确认;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考试!
五、咨询电话及现场材料审核地址
咨询电话:0532-86981390;0532-86981979。
网上审核不通过确需到现场提交补充材料的,现场审核地址为: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 66 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行政办公楼 60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诚信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和考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报考点网上确认上传材料要求
一、 所有考生均须上传的证件及材料照片
(一)近期免冠照片
1.本人近 3 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及校园一卡通照片);
2.仅支持jpg 或 jpeg 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3:4;
3.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 2/3;
4.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拍照;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露出五官;
7.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 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得用照片翻拍);
8.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
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三)本人手持身份证照
1.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露出五官;
2.仅支持jpg 或jpeg 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 10M;3.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避免被手指等遮挡);
4.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拍照;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能如实地反映本人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 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7.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二、考生须分类别要求上传的其他证件及材料照片
1.所有往届考生均须上传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三项材料。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户籍在青岛市的往届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带户别、户主姓名页)、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3.户籍不在青岛市但在青岛市工作的往届考生,还须提供工作证明(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格式打印的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般应至少包含 2021年8月—10月三个月的记录。社保信息将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库进行数据比对。
4.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暂未毕业考生除2和3条外需要能证明自考身份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的证明,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上述相应材料,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含证内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6.在读研究生(学历学籍审核结果为:有研究生学籍)除上述相应材料,还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因更改姓名或更改证件号码导致未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除上述相应材料,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户口簿有曾用名的不必再单独提供)或更改证件号码的证明。
MBA中心咨询电话:0532-86983249 0532-86983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