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规定,2023年夏季批次经管学院非全日制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1. 时间:2023年5月14日、20日;
2. 分组:待公布
一、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时间和地点:
(1)答辩时间:2023年5月14日、5月20日;
(2)答辩地点:按照学校要求,本次答辩为现场答辩。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答辩论文提交:
(1)电子论文
学位论文需要在答辩前1周送交答辩委员审阅,故按照答辩时间,论文提交时间为:
答辩时间 | 论文提交截止时间 |
5月14日 | 5月6号上午8点 |
5月20日 | 5月12号上午8点 |
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匿名版电子学位论文PDF发送至邮箱jgxw@upc.edu.cn. 论文匿名版保留学号、姓名、研究方向,隐去导师的信息。文件命名方式为“组号-学号,例“1组-M2008**”,逾期不候,请谅解。请严格按照学位论文写作指南和要求调整论文格式。
(2)纸质论文
要求:6份匿名版、简装学位论文,可双面打印
提交时间:答辩当天
3.答辩PPT准备
每位学员准备答辩PPT,一般约为10分钟,隐去导师信息,保留学号、姓名、研究方向。答辩PPT最后要逐条列出预答辩专家与匿名评审提出的问题以及修改情况。
二、答辩流程
(1)答辩当天上午8:15开始设备调试,各方做好准备;
(2)秘书核对学生身份,参加答辩的学生进行抽签,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论文答辩;
(3)答辩秘书在答辩过程中注意做好书面记录;
(4)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宣读答辩流程、强调答辩纪律;
(5)答辩人宣读论文《关于学位论文的独创性声明》,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论文预答辩和外审修改意见与修改内容;
(6)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
(7)答辩及提问结束后,学生退场,答辩委员会单独召开委员会议。委员们听取答辩秘书对答辩人的相关情况介绍后,参阅论文专家评阅意见,对论文及答辩做出评议;就是否同意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进行投票表决。全体委员根据表决结果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表决规则,讨论确定答辩委员会决议;
(8)全体人员重新进入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9)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闭会。
三、答辩结果
1.答辩结果有答辩通过和答辩不通过2种结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必须获得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同意。
2.通过答辩,但学位论文评审成绩较低、答辩成绩较差或在本答辩组中答辩成绩排名靠后的学位申请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复审的,将在答辩后一周左右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复审。
3.首次申请没有通过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可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
4.通过论文答辩而没有通过复审的,但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还有学位申请次数的,可在1年内再次提出学位申请,直接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四、其他
1. 全程严格按照秘书与主席的要求进行答辩;
2. 答辩后续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