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学生与服务素质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4]5号),国家对学位授予上报信息做了调整,学校也据此对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degrees.upc.edu.cn)中学位授予信息采集模块进行调整修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电子照片采集:仅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要采集电子照片,要求电子照片须与学位证书上纸质照片一致。各学院将此类学生的电子照片报送学位办公室,学位信息上报时统一由学位办公室上传至学信网。
电子照片要求:身份证号.jpg。大小20-100KB左右,图像尺寸: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着白色或浅色服装,单一蓝底,电子照片必须清晰,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3/10。
其他学生不需要采集电子照片,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后直接共享学信网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的照片。
2、学位证书上纸质照片要求:学历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须与学信网上研究生毕业电子照片一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须与“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的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一致。
3、各院部须通知学生认真学习《学生用户录入信息时几点注意事项》,并要求学生在通过论文答辩后3天内登录系统,通过比对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同等学力硕士比对“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写并核对本人学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签字、上交。学生用户采集时间截止至5月30日。(以前提交过再次申请学位时任须再次确认提交)
(相关要求已传至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学位信息采集系统登录界面,网址:http://gs.upc.edu.cn/2019/0530/c12897a208408/page.htm)
4、学生提交的《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必须由本人确认签字,各院部审核无误后再由学生另打1份(本人签字)附学位审批材料后提交档案馆存档。
5、各院部在向学校报送学位信息前,除对基本信息、学业信息、学位授予信息校对外,尤其需要对以下信息进行校对。
①论文题目:填写中文题目,与后期存档学位论文封面上的中文题目完全一致。
②论文关键 :填写3-5个中文关键词,每个关键词用中文分号隔开,一共不超过100个字符。格式如:计量分离器;高含硫化氢;抗腐蚀能力
③论文研究方向:填写1个主要研究方向,用中文填写,不得超过12个汉字,不能填写一级学科(类别)名称或二级学科(领域)名称。
如果各院部校核提交后再出现问题,非特殊情况一律不给更改,后果自负。
6、各院部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批学位后,应尽快根据分委员会授予学位决议,进行预授学位操作。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学位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学生与服务素质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4]5号),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的采集、校对和审核工作。
学位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