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外审
论文外审评阅结果和评阅意见书已上传至论文系统,请登录查看并及时将结果和意见反馈导师。论文评审意见的处理如下:
1. 评审人意见全部为”直接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按照评审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 如有1名评审人意见为“修改后重新评议”的,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按照评阅人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写出修改说明,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将修改后的论文和修改说明重评送审。
3. 如有2名评审人意见为“修改后重评”或评审人意见出现“不同意答辩”的,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论文重评:
评阅意见中有1个“修改后重评”的学位申请人,需在1周内提交修改后的论文和《论文复审申请表》。其中《论文复审申请表》需要学生签字及导师审核签字(电子签名亦可)。学位申请人需将修改后匿名论文(命名方式:学号)和《论文复审申请表》(命名方式:学号-复审申请表)于7月21日8点前发送到jgxw@upc.edu.cn。非全学位办统一安排重评。不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重评,将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二、学术规范性检测
学术规范性检测(复制比检测)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检测,结果已上传至论文系统,请登录查看。
1、论文总文字复制百分比≤15%的,可视为通过检测,不再进行二次检测。但关键内容涉嫌复制的,应由相关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认定,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15%<总文字复制百分比≤30%的论文,应由论文作者本人及其指导教师写出书面说明,并且对论文进行修改,在获得学院同意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书面说明》(命名方式:学号-学术规范检测书面说明)于7月18日12点前发送到jgxw@upc.edu.cn。
请注意,只有论文评审和学术规范性检测都通过,方有资格进入答辩环节。
三、材料提交
学位申请人需在答辩前提供相关学位材料,具体要求和截止时间见下表。
序号 | 材料 | 要求 | 提交方式 | 截止时间 |
1 |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修改情况表》 | 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提交,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签字,电子签名亦可。 | 发送到 jgxw@upc.edu.cn,命名:学号-姓名-评审修改情况表,也可提交纸质材料。 | 7月21日 08:00 之前 |
2 | 《指导教师评阅书》 | 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提交,指导教师手写意见并签字,必须原件 | 可发顺丰快递,其余无法收取(同城或跑腿亦无法入校,请勿使用)。 | |
3 | 《合作导师评阅书》 | 合作导师手写意见并签字,必须原件 | ||
4 | 答辩申请书 | 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提交,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签字,电子签名亦可。 | 发送至 jgxw@upc.edu.cn,命名:学号-姓名-答辩申请书,也可提交纸质材料。 | |
5 | 《论文复审申请表》 | 需要重评的学位申请人,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签字,电子签名亦可。 | 发送至 jgxw@upc.edu.cn,命名:学号-姓名-复审申请表,也可提交纸质材料。 | |
6 | 毕业生登记表 | 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提交(可提交电子表,附彩色照片) | 发送至jgxw@upc.edu.cn,也可与其他纸质材料一起邮寄,彩打,双面。 | |
7 | 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 | 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提交,共3份,独创和授权书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必须由学位申请人和导师手写签字原版! | 可发顺丰快递,其余无法收取。建议所有原件收齐后一起邮寄(授权书可以导师签字后一起邮寄,也可空着由中心统一找导师签字) |
特别说明:
(1)只有提交材料1和4之后,学位办公室方能进行答辩安排。学院答辩安排需提前上报学校研究生批准,若学位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将严重影响答辩安排,请务必按时提交。
(2)需要重评的学位申请人提交材料1和4的时间另行通知(重评结果反馈之后通知)。
(3)学位论文外审、学术规范性检测、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是相互独立的环节,是对学位论文不同阶段的要求。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中心 053286983279,只接收顺丰快递,其他无法入校,同城亦无法收取。
电子材料接收地址:学位专用邮箱jgxw@upc.edu.cn
毕业生登记表相关问题咨询郭老师:0532-86983249
附件:
指导教师评阅书_工商管理硕士.doc合作导师评阅书_工商管理硕士.doc
指导教师评阅书_会计硕士.doc 合作导师评阅书_会计硕士.doc
指导教师评阅书_工程管理硕士.doc合作导师评阅书-工程管理硕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