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外审
论文外审评阅结果和评阅意见书已上传至论文系统,请登录查看并及时将结果和意见反馈导师。论文评审意见的处理如下:
1. 评审人意见全部为“直接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按照评审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修改情况表》,经导师审阅同意后,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 如有1名评审人意见为“修改后重新评议”的,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按照评阅人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写出修改说明,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将修改后的论文和修改说明重评送审。
3. 如有2名评审人意见为“修改后重评”或评审人意见出现“不同意答辩”的,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论文重评:
评阅意见中有1个“修改后重评”的学位申请人,需提交修改后的论文和《论文复审申请表》。其中《论文复审申请表》需要学生签字,导师审核签字。学位申请人需将修改后匿名论文(命名方式:学号)和《论文复审申请表》(命名方式:学号-复审申请表)于10月17日8点前发送到jgxw@upc.edu.cn。非全学位办统一安排重评。不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重评,将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人需在答辩前提供相关学位材料,具体要求和截止时间见下表。
序号 | 材料 | 要求 | 提交方式 | 截止时间 |
1 |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修改情况表》 | 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提交,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签字 | 可采用电子签名,发送到jgxw@upc.edu.cn,命名:学号-姓名-评审修改情况表; 可提交纸质材料。 | 10月28日上午8点 |
2 | 《指导教师评阅书》 | 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提交,指导教师手写意见并签字 | 必须是原件,可请指导教师完成评阅后交到非全教育中心。 | 10月28号下午16点 |
3 | 《合作导师评阅书》 | 合作导师手写意见并签字 | 必须是原件,可顺丰邮寄。 | 10月28号下午16点 |
4 | 答辩申请书 | 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提交,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签字 | 可采用电子签名,发送至jgxw@upc.edu.cn,命名:学号-姓名-答辩申请书。 可提交纸质材料 | 10月28日上午8点 |
5 | 《论文复审申请表》 | 需要重评的学位申请人,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签字 | 可采用电子签名,发送至jgxw@upc.edu.cn,命名:学号-姓名-复审申请表; 可提交纸质材料。 | 10月17号上午8点 |
6 | 毕业生登记表 | 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提交 | 可提交电子表,发送至jgxw@upc.edu.cn,其中附有照片; 可与其他纸质材料一起邮寄,双面彩打。 | 10月28号下午16点 |
7 | 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 | 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提交,3份,必须是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签字原版! | 只接收3份原件!(现场答辩可答辩时交答辩秘书,线上答辩则由学位申请人签字后寄到MBA中心,由中心统一找导师签字;或寄给导师,由导师签字后交MBA中心。答辩具体安排根据学校通知和防疫情况另行通知) | 答辩前 |
特别说明:
(1)只有提交材料1和4之后,学位办公室方能进行答辩安排。学院答辩安排需提前上报学校研究生批准,若学位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将严重影响答辩安排,请务必按时提交。
(2)需要重评的学位申请人提交材料1和4的时间另行通知(重评结果反馈之后通知)。
(3)学位论文外审、学术规范性检测、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末位复审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是相互独立的环节,是对学位论文不同阶段的要求,每个环节都应严肃认真对待。
二、学术规范性检测
学术规范性检测(复制比检测)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检测,非全学位办已将结果上传至学位论文系统。请注意,只有论文评审和学术规范性检测都通过,方有资格进入答辩环节。
检测结果的处理
(1)论文总文字复制百分比≤15%的,可视为通过检测;
(2)对15%总文字复制百分比30%的论文,应由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写出书面说明,并且对论文进行修改,在获得学院同意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中心 053286983279,只接收顺丰快递。
电子材料接收地址:学位专用邮箱jgxw@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