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申请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25〕2号),现将2026年冬季批次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预审
所有拟申请学位人员均须进行专家预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1.申请时间:截至9月17日(含)。
①线上申请:学位申请人分别登录数字石大-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学院的新论文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前者网址:https://degrees.upc.edu.cn,菜单栏:学位/毕业学位/毕业资格审查提交;后者网址: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菜单栏:论文进度/资格审查模块)
请注意:两个系统是独立的,只有新论文系统中的资格审查信息需要导师登陆审核。
②线下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学位申请人线下填写《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经导师审核签署意见后,向中心提交《资格审查表》《知情同意书》《诚信承诺书》和成绩单,进行资格审查。
线上和线下程序缺一不可,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者视为放弃申请。
2.审查内容:
学习年限、学费缴纳情况、申请次数、课程学习成绩、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学位论文撰写格式、专家预审等。
3.审查程序
(1)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要严格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把关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在《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2)院部审查:
结合审查材料,对申请学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对通过审查人员进行标注。
(3)资格复核:
9月20日前,学院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报表提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进行条件复核。复核通过人员名单由学位办公室核准后公布。
特别说明: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视为学位申请被正式受理。学位申请被受理后,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或者在后续专家评阅、学位答辩、学位审核等环节未通过的,当次学位申请进程终止,视为使用一次学位申请机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每位申请人最多只有2次学位申请机会。
三、撰写格式检测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须登录“论无忧-学位论文检测机器人”(https://upc.lun51.com/yjs)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撰写格式检测,撰写格式检测安排在9月21日至9月22日之间进行。未完成格式检测者无法进行下一步外审。
四、专家评阅(外审)
专家评阅自9月23日开始,所有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一律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阅。专家评阅规则、复审要求、学术复核要求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五、学术规范检测(查重)
1.所有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均须进行学术规范检测(知网查重)。申请学位人员须向学院(部)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电子版word文档(从第1章绪论至参考文献结束,前后部分全部删除),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x(务必按此取名,中间不能加空格,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2.送审版本须与学术规范检测版本严格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将追究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相关责任。
3.学术规范检测安排在9月23日至9月30日之间进行,查重率要求一般不超过15%。
六、学位答辩
1.学位申请人原则上必须参加现场答辩,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须提前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2.答辩具体事宜将在冬季批次学位申请QQ群内通知,敬请关注。
3.学位申请人通过学位答辩当天至答辩后3天内,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报、核对、确认个人学位授予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和“提交”,并打印“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本人签字),交答辩秘书存档。请注意:学位授予信息提交后如有更改,必须联系中心退回重新提交,否则学信网和证书上信息将不一致,一切后果由学位申请人承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最迟于12月2日前安排会议审核学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拟不授予学位或者暂缓学位审核决定的,应通过书面方式或现场听证方式告知学位申请人相关决议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经核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当采纳并重新进行学位审核;经核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不成立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不予采纳并告知当事人维持原决议内容。
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存档
1.所有授予学位论文都须报送上级部门进行抽检,档案馆存档论文和提交抽检论文的版本应严格一致。
2.学院(部)组织专人对授予学位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格式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存档。
格式审查注意事项:(1)论文或实践成果封面上的内容是否按照模板格式填写,是否缺少学号和中图分类号,保密论文或实践成果封面上的密级和保密年限是否与审批统一,学科专业、责任导师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题目是否与学生采集学位授予信息时填报一致;(2)《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在纸质版论文或实践成果中应由作者和导师签名,再扫描放入存档电子版论文或实践成果中;(3)检查图表和排版格式是否规范。
九、以上所需表格请从http://gs.upc.edu.cn/学位工作/文档下载/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核材料下载(2026年版)栏下载。
学位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
2026年冬季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安排 | |
专家预审 | 拟申请学位人员 | 对所有拟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水平进行初步评价和把关,未通过不能参加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之前 |
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 学历硕士 | 资格审查表、课程成绩单、开题报告、学位授予知情同意书、专家预审材料等。按《资格审查须知》提供。 | 9月17日(含) |
撰写格式检测 | 申请学位人员 | 使用“论无忧-学位论文检测机器人”系统进行检测。 | 9月21日 至9月22日 |
专家评阅 | 评阅组织 | 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本通知实施。 | 9月23日 至11月10日 |
学术复核 | |||
学术规范检测 | 申请学位人员 | 论文或实践成果电子版word文档(绪论至参考文献)。 命名方式: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x | 9月23日 至9月30日 |
学位答辩 | 答辩组织 | 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本通知实施。 | 11月26日前 |
学术复核 | |||
材料整理 | 学位论文或 实践成果 | 硕士上交1份纸质版,存档的电子版(文档命名:学号姓名.pdf)。 | 答辩完5天内 |
中文摘要电子版 | 直接提取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中文摘要(文档命名:学号姓名.txt,“摘要”两字开始,到关键词结束)。 | 答辩完5天内 | |
学位授予信息 核对 | 按学信网数据进行核对提交,如论文或实践成果题目与开题时不同,则须填写题目更改备案表。更改论文或实践成果题目等所有学位授予信息的时间节点不能超过11月30日,否则与提取使用上报的数据不一致,后果自负。 | 答辩完3天内 | |
学位审批材料 | 按《答辩秘书须知》整理。 | 答辩完5天内 |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核学位 | 按照学位审核的有关规定审核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材料、学位审批材料、学术规范检测材料等。 | 12月2日前 |
陈述申辩 | 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本通知实施。 | 12月9日前 | |
材料报送 | 院(部)留存 归档材料 | 纸质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1份,电子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材料1份、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材料1份、学位审批材料1份。 | 12月3日前 |
报送学位办材料 | 相关表格,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抽检使用的电子版中文摘要, | ||
报送档案馆电子论文或实践成果 | 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 12月30日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