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申请人员:
为保证2025年夏季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夏季批次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一、学位申请资格条件
学位申请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才具有学位申请资格。
1.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培养环节和其他要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
2.已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学科或专业领域相符,符合相应学位类型及层次要求。
3.学位论文撰写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论文书写指南》要求。
4.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并通过预答辩,未通过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申请时间为3月14日之前。
2.审查内容:学习年限、申请次数、课程学习成绩、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撰写格式、预答辩结果等。
3.申请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
(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相关学位论文信息(网址:https://degrees.upc.edu.cn,菜单栏:学位/毕业学位/毕业资格审查提交);
(2)在学院信息管理系统(https://gsinfo.upc.edu.cn/index)中完善基础信息(校外需要使用vpn),然后在“学位资格审查”模块填写资格审查相关内容,并提交已签字的电子版知情同意书和诚信承诺书,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中心统一导出资格审查材料,无需申请人再报送纸质材料。
特别说明: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视为学位申请被正式受理。学位申请被受理后,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或者在后续专家评阅、学位答辩、学位审核等环节未通过的,当次学位申请进程终止,视为使用一次学位申请机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每位申请人最多只有两次学位申请机会。
三、其他工作提醒
学位论文专家评阅工作预计安排在3月28日至5月10日之间进行,具体要求将根据学校最新《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另行通知。
四、以上所需表格请从http://gs.upc.edu.cn/学位工作/文档下载/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核材料下载(2025年版)栏下载。
学位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